一、首次提及
2013年7月24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,当前我国经贸环境复杂严峻,进出口增速均明显放缓。要通过制度创新,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,增强企业竞争力,提出了六条相应的措施,其中第四条“四是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民营企业出口提供融资、通关、退税等服务。”首次提及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这一概念。
二、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的定义
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是指将进出口业务中的各个环节的服务,整合到一个统一的平台,由平台企业投放给中小外贸企业,其主要服务包括国务院六条措施所指定的融资、通关、退税以及物流、保险等外贸必须环节。
综服企业须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身份,主要业务是接受国内外客户委托,依法签订综合服务合同(协议),依托综合服务信息平台,代为办理包括报关报检、物流、退税、结算、信保等在内的综合服务业务和协助办理融资业务的企业。综服企业是代理服务企业,应具备较强的进出口专业服务、互联网技术应用和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,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风险防控体系。
三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业务模式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相当于一个外贸平台,依托强大的资源整合优势和能力,利用流程化、标准化和信息化的外贸业务基础,一方面对接广大的外向型中小生产企业,另一方面对接海关、商检、税务等政府部门和物流、银行、保险等服务提供商,建立进出口流程外包服务平台,为中小企业提供报关、报检、物流、退税、外汇、信保等外贸交易环节“一站式”服务。通过外贸综合服务平台,一方面,中小外贸企业可以在通关、退税等方面享受到大企业的服务;另一方面,中小企业能够享受大型企业同等政策红利。